今年以来,明光局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我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管,保障了患者使用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安全。
该局要求15个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和27个使用单位做到:一要合法经营、使用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要从合法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材、中药饮片,严禁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中药饮片;二要将国家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纳入统一监管。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中药材、中药饮片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批号)、生产(经营)单位,并附质量合格的标志,且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包装材料必须与药品性质相适应,不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三要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仓储的管理。督促建立严格的防尘、防潮、防霉以及防鼠、防污染、防虫设施;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储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