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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成立口腔卫生处但不承担认证
时 间:2007-05-09 11:08:36  阅 读: 次     责任编辑:

    据市场报报道,一周前,卫生部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卫生部同时宣布将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但绝不承担认证工作。

    牙防组已难适应要求

    卫生部称,随着近年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卫生部决定予以撤销。牙防组撤销后,原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

    据介绍,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是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从1992年开始,牙防组共对9种口腔保健用品进行了认可和推荐。这些产品都在包装醒目位置及广告中标明“通过全国牙防组认证”,并大肆宣扬疗效。但是,从2005年开始,接连有人以“非法认证”为由,把全国牙防组告上法庭。几番对簿公堂,全国牙防组最终承认,自己确实没有认证资质。

    新机构不承担认证工作

    卫生部透露,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将不允许参与任何认证工作。今后,有关口腔认证的问题,由国家认监委负责;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只负责就符合认证资质的单位向认监委提出建议,不承担认证工作。

    口腔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口腔卫生处是一个国家行政机构,而全国牙防组则是由专家组成的组织,不同于卫生部内设的行政处室。口腔卫生处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而牙防组的人员都是相关领域内的专家,两者体制上有很大区别,因此,口腔卫生处将不会承袭牙防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原有的牙防组成员也不存在留任问题。据介绍,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的行政职责为制定我国的口腔卫生规划,对口腔卫生进行管理。

    部分工作将委托社团承担

    卫生部的通告称:牙防组原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

    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由卫生部疾病控制局直接领导,其实承担着以前牙防组的部分职能,即从事牙病防治的协调工作。卫生部正在和有关部门协商,将成立专门的认证机构,并纳入规范化管理。

    卫生部明日详解有关问题

    此外,对于牙防组撤销后,违法认证十多年所带来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卫生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五一”节前表示,由于节日临近时间仓促,因此消息公布时未就此事特别召开新闻发布会,“五一”长假结束后,5月10日卫生部将在例行发布会上,就舆论关注的牙防组撤销有关问题,做出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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