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连续20次降低药品价格,其中最大降幅达90%左右。在对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限价的同时,一些省份已陆续开始对医疗机构用药进行竞标限价。然而,从一轮又一轮的药价下调中,许多百姓却感觉似乎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要求降低药费的呼声依然高涨。
从2006年10月10日起,国家第17次对药品大幅降价,涉及22种药品、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40%,最高降幅达60%。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新一轮的“药品降价风潮”雷声大雨点小,不少降价药出现断货现象,“脱胎换骨”的同效药与国家的“降价令”玩起了猫捉老鼠游戏,令优惠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
药店:降价药“有价无药”
太原市民赵选日前因感冒发烧去一家平价药店买乙酰氨基酚(俗称“扑热息痛”)时,却被告知“早已断货”。赵选发现,药店销售人员向他推荐服用的白加黑、百服宁价格均在每盒10元左右。对此他感到困惑:“扑热息痛每20片才0.6元,也挺有效果,药店为什么不卖?”
记者日前在山西太原、长治和大同市等地一些药店进行随访时发现,经有关部门限价的“头孢曲松钠”“红霉素肠溶片”等很多降价药已断货。与这些“低价药”相比,药店工作人员更乐意向消费者推荐一些有同类药效但价格较高的“替代药”。
药品疗效好、价格低,自然会成为百姓的用药首选。但是受百姓欢迎的这些药品为何不为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所青睐?山西省物价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药品降价后,药品生产企业利润大幅下降,连锁反应之一就是降价药断货。因此,每次降价后都会有一些药品从患者的视野里消失,用不了多长时间一种新名称的药品便会“面世”,成分与此前消失的药品大同小异,但药价却高了许多。
以“阿司匹林”为例,原价为每10片0.3元,更名为“巴米尔”后售价成为每10片6.3元。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药品一旦“登上”降价目录,不久就会从药商的供货单上消失,本想惠及患者的降价努力也就化为乌有。
记者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药品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统一名称,而商品名则是药厂起的名字,一个通用名可能对应几个商品名。高利润空间促进一些厂家和药品代理商更“偏爱”新药的生产和销售。
医疗机构:药品招标认利益不认质量
廉价药在药店踪影难觅,而占据药品消费市场80%的医疗机构用药价格又如何呢?
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厅了解到,山西省在1999年开始推行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初衷在于平抑药价,打破医院与企业之间的一些不正购销之风。但政策实行至今,医院药价依然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