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的恶性循环是,在隶属关系上属于卫生部的医院实行的是“以药养医”的政策,并且按规定,医院可以在药品出售过程中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以此来维持医院的运行,所以,这就产生了广为人诟病的“大处方”,对于那些发改委指定的降价药品则少有医生去开,这导致企业丧失生产的动力。
再加上药品整个流通领域的腐败,在这样的一个恶性循环下,“新药”不断出现、价格不断攀升的现象难以打破。
体制重构
面对已经出现的具体问题,药监局开始做出一些调整。
其中包括,在药品的审评过程中更加强调主审集体负责制,实行审评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对审评专家实行公示制,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并对原来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做出修改,包括重新定义新药,在导向上更加鼓励药品的自主创新,并尝试将药品审批中的个别权力下放给地方。
但对于这些“药监新政”,质疑依然存在。
这些都是针对目前药监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寻求改进措施。这样的新政策在多大程度上使药监系统的腐败空间得以消弭?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证老百姓用药的安全?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使药品的价格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浮动?
在“齐二药”假药事件和欣弗劣药事件出来以后,曾有法律界人士呼吁,应该对药品生产企业做出惩罚性的赔偿措施,并且通过健全的诉讼机制,让每个老百姓都可以纳入到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体系中来。
多个委员都表示,药品的安全威胁到的是老百姓的生命,所以要从没有按照标准生产可能造成的危害来判定对它的惩罚,而不是只是认为企业有没有严格履行有关安全标准这么简单。
改革总是要一步一步来的,每一次的改革都牵涉到对具体问题的解决,但更应该考虑到问题的系统解决,这就要求,我们的改革应该考虑到从破除根源的层次去推进。所以,通过设立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健康委”这样的机构来破解我国医疗卫生发展困局的建议,在这个时期出现有一定必然性,这其中就包括了医药、医疗、医保三位一体的改革模式的倡导。
当然,考虑到药品的安全性对老百姓的重要性,尽快完成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更具紧迫性,正如一位委员所说,纵然我们推行了全民医保,全部由国家出钱解决老百姓的看病和吃药费用问题,但不解决对药品生产的监管,最后可能会演变成“花国家的钱买的都是假药”这样的局面。
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向,用王国治委员的话来说就是,“关键不是增加一个部门,而是要减少一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