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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医保方案有望本月公布 不设个人账户
时 间:2007-03-02 10:12:17  阅 读: 次     责任编辑:

  “三驾马车”对接难题

  事实上,在国家酝酿上述“全民医保”制度之前,部分省份已经先行一步踏上了试点之路。

  从2005年开始,吉林、安徽、湖北、江苏、广东等省就选择不同下属市县范围,尝试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进行了具体的、操作性的制度设计。面对复杂的现实,各地试点呈现出不同的难题。这或许也是未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民医保时所要面对的。

  首先,与《试点方案》不同的是,各地试点中,有许多地方仍然保留了“个人账户”,或稍加改变,称为“家庭账户”,比如吉林。

  “这是过渡办法,因为政策制定得考虑居民心理。”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宫晶瑛认为这一规定乃无奈之举,因为居民常常会担心“我不得病,那保费岂不是白交了?”“留个家庭账户,是为了增强制度吸引力。”

  同时,各地试点中发现,由于参保门槛过高,使部分人群无法参保,影响了该制度的吸引力。如吉林省长春市在2006年试行该政策时,定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240元。这一标准,在试行时很多经济困难人群表示无力支付。

  为此,吉林省在全省推广的居民医保时,修改了缴费标准,定为三个标准:200元、150元、120元。

  而湖北宜都市更是制定了引人瞩目的5项缴费标准。参保个人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年度自由选择9%、5%、4%、3%、2%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在享受待遇上,与基本医疗保险对等,选择缴费档次9%的全保、5%保住院、4%、3%、2%分别按统筹基金待遇的80%、60%、40%享受。

  “在具体保障模式上,是否考虑可能会采用梯阶架构、多层面的模式,是未来国家城镇居民医保试点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上述分析人士认为。

  此外,试点地区还出现了医保“三驾马车”--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管理制度对接问题。

  上述三项医保职能由劳动、卫生、民政等三部门分管,同时,发改委、财政、农业、药监等其他部门也参与“共管”,但却没有一个部门能承担全面协调全社会社会保障的职责。

  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分别就这三个制度的管理体制进行专题研究,最终会形成一个社会化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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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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