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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将签约促中药应对欧盟标准
时 间:2007-03-01 11:26:02  阅 读: 次     责任编辑:
    法国外交部长菲利普.杜斯特-布拉齐28日抵达中国访问,并将于3月1日同中国卫生部部长高强签署一项旨在促进法中之间在传统中药领域合作的协议。
 
    此项协议旨在促进中药的临床和基础研究,协调中药的标准化与工业化生产之间的关系。目前,中药出口欧盟面临更严格的要求。2004年4月,欧盟发布《欧盟传统草药法》,首次在欧盟范围内规范了传统草药产品上市的程序和要求。进口到欧盟的中药需证明已在欧盟成员国应用达15年以上,同时证明在第三国(如中国)应用30年以上,才能在欧盟正式注册,且注册的中药只能包含植物成分和几种矿物。此前,中药都是以食品、营养品、食品添加剂等非正规身份进入欧盟的。
 
    《欧盟传统草药法》规定:2004年5月~2011年4月为过渡期。2011年4月后,草药销售将受到严格的管理。中国商务部驻英国经商处曾发布报告警示:中药若不尽早在欧盟完成药品注册,过渡期结束后就会被欧盟拒于门外。截至去年底,中国尚无一家企业向欧盟递交中药注册材料。
 
    法国驻华大使馆表示,中法之间的协议将利用法国的工业化生产使出口欧盟的中药标准化,以加大中药对欧盟出口。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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