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有5道“闸”控制药价了--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今起执行,再次向公众传达了国家控制药价的决心。
多年来,有关部门不遗余力推动药价管制,却产生了药价越降越高的悖论,出现了“药品价格高--百姓怨声起--国家降低药价--降价药品消失--新药品诞生--药品价格更高”的问题。
权威人士表示,仅仅依靠降低一些药品价格的办法,难以达到平抑老百姓药品费用的作用,治本之策终须靠制度。
提起医药价格问题,太多的人有太多的牢骚可发。国家降低药品价格的次数和幅度逐渐加大,然而,老百姓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以下简称守则)开始执行。守则明确提出,制定医药价格,必须经过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或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集体审议5个程序。
守则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国家控制药价的决心不减。
降价21次 涉及金额400亿
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调整了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70%的品种下调价格。此次降价的平均幅度为20%,最大降幅为85%,降价总金额约70亿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考虑到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及市场流通现状,对价格偏高、折扣空间较大的品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降价;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不再降价,以鼓励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
这是国家发改委第21次降低药价。
自1997年10月开始,国家实施降低药价的政策,2000年起降价的频率和幅度逐渐加大,仅去年一年内降价次数就达3次。
从国家实施的这21次降价来看,降价总金额高达426亿元。
大量降价药品高价“重生”
降价!降价!国家对药品价格的控制大刀阔斧,老百姓从中得到了什么?
杭州市某大药房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这家大药房根据店里登记的“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时发现,其中70%的药品已无人生产。而这些消失的药品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如阿莫西林、酵母片等。
这绝不是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