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9日从卫生部获悉,2006年,中国已有4.0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5.8%。截至去年9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433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一半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4亿农民。
农民获益多
2006年累计支出95.8亿元,1.4亿人次受益,报销医药费用79亿元
“自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我的医疗费用有了保障,不再为没钱看病发愁了。”患有多年冠心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农民艾尼甫汗.阿斯提说,过去她每年都要花费几千元住院治疗,成为一家人沉重的经济负担。
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按规定,住院医药费用可按规定的补偿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为1000元以下报销40%,1001-2000元报销50%,2001元以上报销60%,每人每年报销住院费用最高为1万元。
2006年艾尼甫汗只交了15元合作医疗费,就报销了1500多元的住院费用。目前,像她一样,新疆已有550多万农牧民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
根据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农(牧)民只要缴纳10元即可以参加个人合作医疗,就能享受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双重补贴。若再多交5元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最多可获得1万元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赔偿金。
由于参加农村合作医疗门槛低,各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覆盖面越来越大。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青海、海南等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覆盖全部县(市、区)。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2.7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95.8亿元,1.4亿人次受益,农民住院医药费用报销达79亿元。
实施效果好
90%参合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己有益,未参保农民中51%表示要尽快参加
不久前,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和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组成评估工作组,对2003年启动的257个试点县(市)进行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了较为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特别是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群众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