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在努力成为创新型国家,政府应鼓励制药企业的研发。”在日前召开的国际药物经济学与结果研究协会(ISPOR)第二届亚太地区大会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主席彼得?舒德(Peter Scheuer)明确指出,中国的药品定价缺少药物经济学的指导,“首先需要做的是开发中国本土的药物经济学数据资源”。
药物经济学是一门将经济学原理和方法应用于评价临床药物治疗过程,并以此指导临床医生制定出合理的效果处方的应用科学。随着社会对卫生保健的需求日益增加,药物治疗费用的迅速增长已经成为妨碍各国医疗事业的沉重负担。因此,在药物的选用原则上,除了高效和安全,药物治疗的费用问题(经济因素)作为指导临床治疗决策和合理用药的一个方面,近年备受关注。
进口药品太贵?
药价永远是制药商关注的话题。“外资企业在中国销售的药品价格太贵,甚至高于生产国国内的价格。政府应该同跨国公司协商降低专利药的价格。”江苏省社保厅物价处一名官员表示。但罗氏制药的一名代表却不同意这一观点。该代表指出,进口药的到岸价并不一定高于生产国,中国的进口关税、医院15%的加价规则等因素导致了进口药的高价位,“不能把板子全部打在外资制药商身上” 。
有人提出,由于中国目前的药物经济学临床研究项目绝大多数都是由外资制药企业资助的,药物经济学的研究结果在中国是否会沦为外企推销高价药品的工具?对此,舒德回答:“不会。”他的理由是药品的价格最后都是由政府统一制定,制药公司提供的药物经济学数据只能作为参考。但舒德的解释并不令人满意,不少人对此观点仍持怀疑态度。
仿制药的价格评估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世界卫生组织总部药品政策和标准司的苏珊安?希尔(Suzanne Hill)博士认为,仿制药的定价要具体看所在国家政府的态度。例如,越南对非专利药的发展很支持,对相关生产企业已经应用了GMP。而在泰国,政府采用封闭式的支付方法,以确保本地生产的仿制药的可获得性,泰国各省都制定了自己的医保药品报销目录。“我个人认为政府对非专利药不应管得太死,要留有空间让仿制药厂商发展。”希尔说。
药价不仅关乎生产成本
勃林格殷格翰公共关系总监王飙提出,药物经济学在定价体系中的应用将有利于药品价值的进一步体现。在他看来,制药企业运用药物经济学可以起到三方面的作用:一是作为新药审批决策者的参考依据;二是价格制定决策者的参考依据;三是医保目录制订者的参考依据。“用数字说话体现产品价值是我们最新的市场推广策略。”王飙说。
他还认为,目前国内的药品定价主要参考社会平均成本来制定,对于新药尤其是原创新药,缺乏比较的标准,因此进口药往往被视为“高价药”,在推广和加入医保目录时遇到困难。“脱离了价值,光凭生产成本来制定价格,可能出现一个危险的后果是,我们的企业将没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药研发。”王飙表示。
优质优价鼓励研发
据了解,目前在美国、澳大利亚等药物经济学研究成熟的国家,药厂在申报新药时都会附上药物经济学报告。而在中国目前尚未对此作出要求。一些外资企业代表表示,他们正着手做这项工作,但最大的困难就是数据的采集。
法国益普生公司医学部经理马敬东去年作了一项关于腹泻治疗的成本调查工作。令他苦恼的是,国内完全没有最近几年腹泻流行病学的分析报告,临床治疗费用的数据也几乎空白,需要从头做起。“我还仅仅是做天津市一个地方的调研,如果要做全中国的,需要自己查找和调查的数据之多,令人不敢想象。相对国外,在国内做调研的成本要低一些。”另外他还指出,运用药物经济学,对于同类药品不同疗效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进一步量化可以为产品定价提供最有说服力的依据,也在根本上鼓励和推动新药研发。
舒德指出,目前对于制药企业在中国运用药物经济学做定价和医保申请调查最大的障碍是缺乏价格成本、临床、社会费用和疾病变化概率等数据。因此,制药公司往往运用国际数据,这显然会对研究结果的适用性带来一定影响。
引人注目的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主任卢凤霞等在药品定价方面颇有影响的官员均出席了大会,足见药物经济学研究已经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药物经济学评估手段即将对药品价格的制定发挥决策性的辅助作用。
“然而,药物经济学的结果研究尽管重要,但不会成为定价、报销的惟一依据。药物如果可以提高疗效,就应当优质优价以鼓励研发。”舒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