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药农业中药工业中药商业研发知识产业管理知识产业政府组织医药经济国家基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产业信息 -> 中药商业 -> 商业管理 -> 客户服务
为何问题药品没有强制性召回机制
时 间:2005-10-14 02:29:05   阅 读:  来 源:健康报

    2004年,龙胆泻肝丸因含关木通成分被证实伤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后下发《关于加强对龙胆泻肝丸监督管理的通知》,最终明确关木通被禁止入药。然而事隔大半年后,市面上仍有含关木通成分的龙胆泻肝丸出售。据长春某媒体报道,该市市场上出售的6个厂家生产的龙胆泻肝丸仍含关木通成分,并且有的品牌并没标明存在该成分。记者还发现,市民在药店购买此药时,并没有被要求出示医生处方。为什么问题药品没有强制性召回机制?

    药监部门:购销渠道多乱杂

    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处长李伍茂接受采访时指出,按照国家规定,流通企业应循原采购途径退回问题药品,消费者可将已购买药品退回零售企业,再由后者统一退回,或者通过消委会或药监部门处理。

    但为什么在实际操作中,问题药品依然难以有效召回?药监部门有关人士说,主要原因是购销渠道多、乱、杂。同时,国家没有强制的召回期限。而且由于药品问题总是不断出现,药监部门执法力度有限,导致禁售文件已下发很久而问题药品仍然流通。

    制药企业:同意退货但经销商没要求退

    生产龙胆泻肝丸的北方某药厂承认,发生“关木通伤肾”事件后,国外的经销商很快要求退货,甚至表示将在一定时间内不再进口该厂生产的该类产品。但国内消费者的反应,特别是经销商在这方面的反应要轻微得多。

    据了解,在关木通事件后,该厂龙胆泻肝丸的销量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然而真正退回的产品量只占售出量的两成不到。绝大多数经销商并没有退回这类药品,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几乎听不到什么反馈。

    接受采访的人士表示,由于并没有强制回收机制,药厂虽然愿意回收药品并退回货款,但如果经销商没有要求,药厂“也不可能硬要去找这个麻烦”,到最后事情往往不了了之。

    流通企业:操作困难且会增加成本

    广州某大药房采购部谭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经销商,本来有义务回收市民购买的问题药品,并循原渠道退回药品,但在实际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

    首先,由于同一种药品的生产厂家有几十个乃至上百个,加上国内的批发商散而小,致使流通渠道很乱。而GSP认证执行不久,不少药店特别是单体药店的购销记录依然不完整甚至根本没有,加上药品在采购过程中本来就有很多说不清的因素,一旦追索要耗很长时间,所以循原渠道去退回药品困难很大。

    其次,由于没法统计是哪些人买了药,所以要去收回问题药品简直不可能。如果药店去登广告呼吁退药,肯定会增加成本。因此经销商碰到这种事都会选择换取等值药品,而很少会向厂家退货。

    消费者:质量权益意识有待加强

    市民张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虽然形成了药品质量问题通报机制,但由于各种原因,某种药品出现问题,可能还有相当多的人都不知道。此外,有的人体质好,吃了问题药品短期内没有出现不良反应,也就没在意。再加上药品不像汽车,很多人也懒得为了几块钱的药要求退货。由此可见,公民的质量意识以及权益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培养和强化。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现代中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mark)
查看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文章
·药品召回尚属空白 制度出台日期难以确定 2005-10-12 14:26:51
·北京将推行药品召回制 中国药品业界首次尝试 2005-09-11 00:12:36
·北京将推行药品召回制 中国药品业界首次尝试 2005-09-07 20:07:30
·三真药业实行药品召回承诺制度 2005-06-28 15:15:14
·“药品召回制度”杭州药企将走在第二位 2005-01-20 00:00:0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