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药房托管”改革收到了一定成效。然而,在医院自收自支的经营模式无法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这种改革能进展到何种程度,以及是否会出现反复,都令人生疑。
业内人士认为,医院和医药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主体。谁能保证医药公司为保证自己的利润,不会引入一些质量不高的药品,甚至以次充好呢?此外,医药公司为推销自己的药品,难保不会去拉拢医生,这样会不会导致新的“大处方”出现?
医药体制领域中的一些固有弊端,显然不是“药房托管”改革所能解决的。
治理“药价虚高”须真正推进“医药分离”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地将“医药分离”作为今后医药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显示了中央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坚定决心。
“‘药房托管’和‘医药分离’是两码事,真正的‘医药分离’必须将医院从以盈利和创收为导向的经营模式中解脱出来,这必须以政府强大的财力作为支撑。”专家表示。
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副教授张拓红也认为,解决“以药养医”的前提,必须增大财政对医院的投入。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医院由“以药养医”机制向“以医养医”机制的转换,让医生根据自己的服务技术水平取得相应的劳务费。
专家认为,由于财政拨款不足,造成的医院“以药养医”现象,不可能指望通过“药房托管”来解决。要真正地解决“药价虚高”的顽症,必须推行“医药分离”,通过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收支两条线”,最终实现医药分业管理。
记者在实行“药房托管”的台州市中医院看到,在遭到社会上的一些质疑后,医院在宣传上已变得十分低调。台州市中医院院长李秋根说,不管怎样,药房托管这种尝试做了总比没做要好,但是遇到阻碍和困难恐怕也是难免,我们现在做结论可能还为时过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