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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消费中的腐败现象与治理机制探讨
时 间:2007-11-08 10:27:49  阅 读: 次     责任编辑:

    (3)反医疗腐败主要是反医疗单位领导的腐败,希望集中到能管住卫生系统领导的地方官员出招。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不能到位,允许医院以药养医。这就使得原本复杂的医药、监督、消费者等的关系更为复杂,监管成本再次上升。由于政府监督机制不科学。导致医疗单位领导集体腐败的现象不少。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受贿窝案最为典型。这起案件中,院长、副院长、设备科长、药剂科主任、总务处长、信息处及眼科、功能检查科等有关负责人共16人均涉嫌受贿,涉案金额即达500余万元。不法奸商多用各个击破医院掌管人财物大权的要害人物的方式进行行贿,连一般医生每月也有几百上千元“处方费”。众受贿者则心照不宣,各自在自己口子上为药商开绿灯。要管理这些人,非地方领导出招莫属。

    (三)医疗卫生行业体制上的基本结症是政医一体,监管一体,医药一体,导致药品采购、医疗事故鉴定等重大问题的决定都是体内循环,缺乏社会民主监督

    医疗卫生系统重大问题的裁决由卫生系统内部操作,缺乏社会民主公开监督。比如药品招标采购,一般由卫生局指定的招标公司负责。哪个公司负责,这其中就有“说道”。而经销商想要自己经销的药品中标,要到多个部门“烧香打点”。“中标”与否由专家组确定,而专家组的成员大多是各大医院的主管副院长和药剂科长,这里面就又有“说道”。平时,这些人就和各医药商打交道,招标之际如何保证他们能公正就很难说了。《法制日报》报道,一药商说,每次招标他们都要向相关人员“打点”,主要部门、主要人员一个不能少。具体“打点”的数目,要看自己计划多少个品种中标,获利多少,大体估算一下。一般来说,每次招标“打点”不下十几万元。

    一般商品是越竞争价越低,而药品却是越竞争价越高。地方利益、部门利益、行业人员利益,不是想动就动得了的。

    重大医疗事故鉴定往往由卫生部门主导、与医院及医生构成的医学会作技术鉴定,鉴定向医院倾斜。人民法院依照鉴定书,经常不要医院倒举证便作出判决,在作结论上往往向医院倾斜,而缺乏公平性。

    二、医疗卫生行业的基本特征分析

    医疗卫生系统反腐特别艰难的另一重要原因是这个行业很特殊,有着其它任何商品经营都无法比拟的特殊性。

    (一)医生与患者存在着严重的知识信息不对称

    医患之间在知识信息上是严重的不对称,一个病人进医院,自己患了什么病,要用什么药,要进行什么治疗,知之甚少,而这些只有医生通过诊断清楚一些。因为病种与病种没有可比性,病人与病人没有可比性,处方与处方没有可比性,在如此复杂的情况下,不但病人弄不清楚,就是药房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只有医生略知一二。患者到医疗机构看病,其实质是委托医生为自己选择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和治疗工具,医生自然成为了患者的代理人。但由于医疗行业的高技术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等特点,在患者决定就医时,就已经决定了自己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其治疗方案的选择权和配药的选择权几乎全部让给了医生,在这一过程中患者难以讨价还价,并且还要承担医生决策所导致的费用和后果。

    由于信息不对称,近几年来,国家采取很多措施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如国家发改委十几次下调药品价格、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但效果欠佳,药品价格上涨过快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有病不敢上医院、大病则倾家荡产或在家等死的情况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什么药便宜就不用什么药,什么药贵就开什么药。另外,由于药品审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中药品监管者、药厂、药商、医院、医生采取各种手段人为制造垄断,从中攫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最后转嫁到了患者身上。

    (二)对同一病人,在检查项目、药物和治疗方法的合理选择上的弹性都极大

    正由于医院检查治疗选择的弹性太大,用什么药的主动权在医生一方而不在患者一方,所以,国家卫生主管部门为了减轻患者的负担,动用自己对医药定价的权力,将药品降价,对老百姓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医院却停止使用上了降价目录的药品。依笔者愚见,这个怪现象,恰恰击中了“医改”的软肋。

    医生的多选、贵选不是个别现象,而有普遍性。据<北京青年报=》2006年1月8日报道,1月7日是北京最大的平价药店天天好大药房推出过期药换购.公益活动的第一天。从早上5点开始,就有居民带着过期药品排起了换购的长队。到傍晚5点,一天的过期药就收了200麻袋,共计6000斤,累计回收的过期药价值高达6万元,其中从医院流出的处方药占到90%。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过度用药包含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医务人员为某种目的,比如为了增加经济收入而给病人开出“大处方”;还有一种是因为病人对药物知识不了解,再加我国医疗现有的体制,病人点名用药的情况也很严重。

    (三)医院与平民患者的社会地位相差悬殊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是讲社会等级、讲社会势力、讲社会关系的,公立医院至今还自称为厅级医院、处级医院等;并且医院人多势众,在社会上有广泛的关系网,平民患者无法与之相比。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卫生主管部门与法院大都向医院倾斜。医患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道义正义与权势情感的矛盾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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