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科技查新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查新活动的独立性和查新结论的准确性。”《科技查新规范》对查新原则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一、查新的基本原则
《科技查新规范》第二部分规定:查新委托人在处理查新委托事务过程中;查新机构在从事查新活动中;查新咨询专家在提供查新咨询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
所谓自愿原则是指:
(1)在遵守《科技查新规范》的前提下,查新委托人有权选择查新机构;查新机构有权接受或者拒绝查新委托。
(2)在遵守《科技查新规范》的前提下,查新机构有权选择查新咨询专家;专家有权接受或者拒绝担任查新咨询专家。只有在双方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双方的聘任关系才能真正确立。
(二)依法查新原则
依法查新是开展查新业务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包含如下几个方面的涵义:
(1)从事查新的机构应当是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信息咨询机构,未经科学技术部认定或者授权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查新活动;
(2)查新机构承办的一切查新业务都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其所有活动都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3)涉及查新有关各方的行为活动应当遵循《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
(4)对于因违法违纪不适宜继续执业的查新人员,查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章程予以解聘或除名。
(三)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1.独立原则
独立原则包含以下几个内容:
(1)查新机构、查新员、查新审核员、查新咨询专家应当是与查新项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
(2)查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等的规定,独立处理查新业务;查新咨询专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查新规范》等的规定,独立地向查新机构提供查新咨询意见;
(3)查新机构、查新咨询专家从事的具体查新、查新咨询活动不受任何行政部门控制,也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查新委托人等的非法干预;查新咨询专家提供查新咨询意见时不受查新机构的非法干预。
《科技查新规范》规定:如果查新机构、查新咨询专家认为其独立性受到损害,则可以拒绝进行查新、查新咨询,或中止相应的查新、查新咨询活动,或在查新报告、查新咨询专家意见表中声明。
2.客观原则
客观原则是指:查新机构应当依据文献,客观地为查新委托人完成查新事务。查新报告中的任何分析、技术特点描述、每一个结论,都应当以文献为依据,符合实际,不包含任何个人偏见。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要求: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的过程中,应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在遵照《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的前提下,公正地为查新委托人完成查新事务。查新机构不可因收取查新费用而偏袒或者迁就查新委托人;查新咨询专家也不能因收取查新咨询费用而迁就查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