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暨工会建设会议日前召开,会上对2006年度石家庄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进行表彰,公司获得此项称号。
石家庄市于2005年开始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旨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石家庄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方案》规定,经单位申报、基层推荐、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审查,经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公示等程序进行“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
“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必须同时符合年内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单位和全体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实行国家工时制度以及休息休假制度,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规定,无重大伤亡责任事故发生,有健全的工会组织,民主管理制度健全等八个条件。2006年,公司还荣获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