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每年有8万多吨化学原料药和中药材出口,每年创汇近40亿美元。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会扩大这一优势,更加有利于我国产品出口。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降低关键原材料和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关键元器件、零部件的进口价格,有利于减少以至取消非关税壁垒,有利于引进新的药品和生产技术。
加入WTO对医药行业具有相当大的影响。1999年11月15日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签署了协议,其中涉及到医药行业中国政府的承诺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药品知识产权,二是降低药品进口关税,三是2001年取消进口大型医疗设备的行政管制,四是2003年1月1日起开放药品分销服务,五是开放医疗服务。
这五项内容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条和第四条,即保护药品知识产权和开放药品分销服务。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目前生产的绝大部分医药产品都是仿制产品,包括生物技术药品在内,真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寥寥无几。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医药企业将必须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规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办事,依法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也将完成历史使命,任何侵权仿制行为必将受到严惩。但由于国内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滞后,机制僵化,观念陈旧,经营方式落后,使我们与国外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开放药品分销服务带来的压力也是十分巨大的。
怎样才能放下包袱,迎头赶上呢?这要求国内医药企业除了有一种坦然面对压力的心态外,还要从自身的技术创新角度多下苦功。
首先,不能随意仿制国外的新药,也不可能花巨资去购买许多专利药的生产许可,因此必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走出一条“发扬优势,仿创结合”的发展道路来。为了技术创新和长远的发展,国家会筹集相当大的一批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建设几套完整的、具有较高水准的新药筛选体系,但是数量不会太多。我国的新药研究水平和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国内医药企业可在充分学习和利用公知技术的基础上,进行自己的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