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工养麝的成绩与不足
我国人工养麝始于1958年。刚开始时,约1000头。44年的人工养麝,摸索出很多宝贵的饲养管理经验,对麝的行为已经有了很好的了解。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全国人工养麝存栏总数不过2000头。
44年来我国人工养麝并不十分理想。因为如果十分成功,现在存栏总数当在35万头以上,犹如养鹿一样。44年的养麝实践证明,完全采用人工圈舍混养,不适合麝的生物特性。具体表现为:麝是独居动物,混养的麝长期处于紧张的对峙状态,且食物单一,活动量小,引起食欲低下、近亲繁殖、免疫功能退化、繁殖能力低、成麝与仔麝死亡率高等等,这是我国人工养麝业面临的主要问题。44年来,人工养麝没有形成产业,若不改变养麝方法,今后也难以形成产业。野麝资源已接近失去社会有效利用价值的底线,摆在我们面前的形势极其严峻。
我们曾考察了我国主要的养麝场。虽然水平高低不同,各有千秋,但都没有完全解决上述问题。根据我们的研究,真正解决我国麝资源保护和中药产业持续发展问题,需要改变养麝方式和采取其它措施。下面将探讨这一问题。
三、麝栖息地管理区的建立与麝山林围网管理
我国已经陆续设立了许多自然保护区,对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起到了极其重大的作用。虽然各保护区都对区内濒危动物予以保护,但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专门的麝自然保护区。由于麝资源已处于极度濒危状态,而麝香又是急救用药,因此,在麝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麝栖息地管理区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麝有固定的活动区域,没有大规模大范围的季节性迁移行为,只根据气候变化,季节性从山顶迁移到山谷。这为麝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提供了可靠的保证。由于麝资源急剧减少,我国目前麝栖息地成岛状分布。为了避免岛内野生麝近亲繁殖,必须在各麝栖息地管理区之间创建野生麝繁殖通道。或在原自然保护区内重新增加麝为特定保护物种,或在麝集中地新建麝栖息地管理区,是保护麝的重要措施之一。
麝目前在我国是二级保护动物。为确保麝资源管理的可操作性,国家应对麝实行一级保护动物管理,严禁非法捕猎。对到保护区或盗猎麝的不法分子,要严厉惩处,否则,我国业已极度濒危的麝资源会在几年内被这些盗猎分子猎捕殆尽。例如,今年10月份,西部某自然保护区在短短一个星期就发现被盗猎分子割走香囊的野麝尸体64头,其中,40多头是母麝和未成年麝。
在麝栖息地管理区内,保护麝的责任要落实到人。一方面可以使部分林业工人转入麝保护工程工作,一方面可以增加林业工人的收入,增强其责任心。
麝栖息地管理区也应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应在试验区开展麝山林围网管理的研究,以便摸索出适合麝生活习性的新型管理方式。
四、野麝活捕活体取香
在麝自然保护区内或在有麝的其它自然保护区内,应该进行野麝活捕活体取香研究,以便在绝对保护麝不受伤害的情况下取香,保证中药产业持续发展,使人民有急救药可用,从根本上解决保护与利用的矛盾。
野麝活捕活体取香并不是新发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鹿科动物专家小组主席祈米高(Michael J.B.Green)先生和嘉图(Bijaya Kattel)女士在其论文[2]中指出,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Green [3]就试验过用各种方法进行野麝活捕活体取香,但未成功;Kattel1992年才找到了合适的方法在印度喜马拉雅山脉摩特果德地区成功地进行了野麝活捕活体取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