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中药材GAP)的目的是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达到药材“优质、安全、稳定、可控”的目标。中药材GAP的核心是规范中药材生产过程以保证药材质量稳定、可控。因此,中药材GAP各条款均紧紧围绕中药材质量及可能影响药材质量的内在因素(如种质)和外在因素(环境、生产技术等)的调控而制订。同时,中药材GAP第七章专门就质量管理专列一章,并规定:“生产企业应设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中药材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控,并应配备与药材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人员、场所、仪器和设备”。
文件第41条规定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环境监测、卫生管理;(2)负责生产资料、包装材料及药材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3)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4)负责制订和管理质量文件,并对生产、包装、检验等各种原始记录进行管理。
1 质量监控的环节
按照GAP第七章的规定,质量管理部门着重应对以下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
1.1产地生态环境
1.1.1中药材产地的选择
1.1.2中药材产地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1.2种质和繁殖材料
1.2.1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的检验与鉴定
1.2.2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的检疫
1.2.3良种选育及良种繁育基地的建立
1.3药用植物的栽培管理
1.3.1根据药用植物生长发育要求,确定栽培适宜区域,并制定相应的种植规程。
1.3.2肥料的使用及监控
1.3.3农药的使用及监控
1.4采收加工过程
1.4.1采收季节、年限及采收前的质量监控
1.4.2采收加工过程的卫生监督
1.5包装、运输
1.5.1包装前应检查并清除劣质品及异物,并进行药材检验
1.5.2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及检验
1.5.3运输的管理
1.6保管、储藏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