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更换的品种为广药集团司属企业生产并由正常渠道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药品。
回收更换的品种见《回收药品品种目录》。更换处方药应先咨询医生意见,凭医生处方进行更换。
每个市民每次更换单个品种数量限额为5个销售包装。即片剂、丸剂、胶囊剂、口服液产品限额为5瓶或5盒;颗粒、冲剂等产品限额为5个中包装。特殊情况与厂家联系处理。更换回收的产品应具有完整的包装,以不暴露药品为原则。所更换的包装单位上应印有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为做好回收更换后的跟进服务,回收时将对每个更换药品的市民进行资料登记。登记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更换回收的品种和数量。回收的过期药品将在药监部门见证下统一销毁。
更换回收机制必须在广药集团指定授权的定点药店进行实施。 从3月11日起至4月15日,逢周六、日进行回收更换;4月15日后,在每月的1日、15日进行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