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收
药用植物成熟后要及时采收,以保证药材产量和质量。药用植物成熟是指药用部位达到药用标准,符合国定药典规定和要求;而药材品质包括内在质量和外观性状,传统中医药比较重视外观性状如形、色、质地、大小等,内在质量是指有效成分含量。国外从中国进口药材,除要求外观性状、有效成分含量外,往往还检测农药残留量。
现将各类药材传统的采收经验简介如下:
(1)根和根茎类 这类药材应在休眠期采收,因为休眠期地下部分积累的有机物质多。但也有例外,如当归、白芷等应在抽薹开花前采收。
(2)皮类 树皮入药的一般应在生长到一定树龄、树皮厚度达到用药标准后,选择容易剥皮时采收。一般在春末夏初,此时皮部养分和树液增多,形成层细胞分裂快,易于剥皮,且伤口也较易愈合。如杜仲、厚朴、黄柏等。根皮入药宜在植物生长后期进行采收。如牡丹、远志等。
(3)全草类 该类药材应在植株生长最旺盛、开花前或初花期进行。如薄荷、益母草、荆芥、藿香等,但也有个别情况,如茵陈、白头翁在幼苗期采收,而马鞭草则在开花后采收。
(4)叶类 叶类药材一般宜在初花或盛花期采收。如毛地黄、颠茄等,但桑叶需经霜后采收,枇杷叶需落地后采收。
(5)花类 花类药材因药用植物种类不同,采收期差异较大。金银花、辛夷、款冬、丁香、槐米等在花蕾期采收,而菊花、红花、番红花、旋覆花、凌霄花、佛手花等则在盛花期采收。
(6)果实类 该类药材也因植物种类不同采收期有差异。在果实幼嫩时采收的药材如枳实、黑胡椒、乌梅等;果实不再增大、尚是绿色或接近成熟时采收的有枳壳、青皮、木瓜、香橼等;果实完全成熟采收的有吴茱萸、栀子、砂仁、枸杞、薏苡、连翘、五味子等;有些果实在成熟经霜后采摘,如山茱萸、川楝子。
(7)种子类 一般在成熟后采收,为防止脱落,有的宜分批采收,如续随子、凤仙花等。
2、加工
药材采收后,应及时进行加工处理,其目的是:防止霉烂变质,便于贮藏和运输;剔除杂物、质劣部分,保证药材质量;减轻药材的毒性和不良性味,以保证疗效。各种药材产地加工的处理措施是不同的,如淘洗、去皮、去壳、抽心、蒸煮、浸漂、发汗、干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