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保健食品市场趋势及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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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07-01-05 11: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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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市场的发展 早在公元5世纪,中药就已在韩国民众中广为应用。中医药与当地医药相互结合,形成当地的传统医药学,古称“东医”,以后又按日本的习惯称为“汉医”、“汉方医”,1980年韩国政府颁布法令,统称为“韩医”。 韩国政府保健卫生部(MOHSA )允许韩国传统医药和理代医药同时存在,东西方两种医药均可享受到医疗保险。此外,1969年韩国保健卫生部规定了11种古典医药上的处方可由药厂生产而无须做临床等各种试验,其中有4种是我国古典医药处方。韩国目前共有56个成方制剂、 68个单方制剂作为药品进入健康保险。 尽管韩国一直在应用中药,但到70 年代才开始建立中成药工业,80年代末,共建成药厂80个,占全部药厂总数的22.2%韩国一方面进口中药材,另一方面也注重本国药材高丽参的出口,以名牌高价而不以量取胜。在韩国,中成药进口很少,但出口量很大, 主要出口品种是牛黄清心丸、高丽参制剂。 医药工业的发展 韩国制药工业是随着50年代ICA经济援助基金的帮助,60 年代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开始飞速发展的。 60年代至70年代,韩国制药工业以每年35%的惊人速度增长,80年代,由于政府控制通货膨胀的紧缩政策,增长放缓。 目前,韩国制药工业致力于向稳定药品零售价格、简化审批手续和加强KGMP作用的方向发展。 医药产品的进出口 韩国医药产品的进出口由保健卫生部控制。根据法律,经营医药品进出口的企业要就经营资格和经营项目向卫生部申请许可,获得保健卫生部长的批准。但为了简化手续,韩国政府又规定获得行业组织推荐的出口产品可以不必申请许可。 韩国政府正逐步放开药品的进口限制,除某些特殊产品外,大多数医药产品可以自由进口。受到进口限制的医药产品大约包括0.3 %的成药、一些原料药和草药。,99%的医药原料和95 %的制成药可以自由进口。 医药产品的分销途径 根据韩国《药品法》规定,药品制造商和进口商只能向制造商、批发商、药店、合格的药品销售商和医师销售。目前,60%的药品由批发商经营,40%直接销售。至于医院和门诊所用的药品在《药品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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