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国卫生改革不断深化、发展逐步加快。卫生事业突破了单一依靠政府的发展模式,努力调动政府、社会、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医疗卫生服务规模、服务条件、服务水平都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特别是经过抗击“非典”的斗争,我们加大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应急救治体系、应急卫生队伍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等方面迈出了很大步伐。疾病监测网络不断健全,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发现、控制、有效治疗等都在不断改善,建立了强有力的应对禽流感疫情防控体系。2004年与2000年比较,儿童免疫疫苗接种率由85.3%上升到87.3%;2004年,城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1.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77.1%,提前实现了2010年65%的规划目标;婴儿死亡率由32.2‰下降到21.5‰;孕产妇死亡率由53/10万下降到48.3/10万;我国人均期望寿命已将近72岁。这些重要指标的变化,充分说明了“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成就。
但是,用科学发展观来衡量,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医疗卫生服务不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的矛盾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任务艰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不够健全,尤其是在农村和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应急救治能力不强,一些重大疾病流行蔓延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队伍薄弱、执法能力不强,人才队伍不适应工作需要,以及工作经费缺乏有效保障等。二是我国正面临着疾病谱的快速转变,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不断出现,原有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人数又不断增加,疾病预防控制面临巨大挑战。三是医疗资源配置存在结构性矛盾,优良资源过多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严重滞后,不适应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四是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不合理,公益性质淡化,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严重。今后,卫生事业发展必须要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预防与医疗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障之间、不同层次的卫生服务之间协调均衡的发展,特别要把发展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作为重中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