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功耀
浙江大学开展了中医存废问题的争论。丛杭青把其中两篇文章寄给了我。我写了一个简短的答复。
请丛杭青先生转达
丛先生:
你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和其它同行的浙江大学药物学博士程林先生撰写的与我商榷的文章,我已经收到,也大致看了一下。最近一段时间我被各种媒体的记者包围了,没有足够时间详细拜读这篇大作。应该说,这篇文章与其它“护医派”的文章相比,还是值得一读的,尽管文章里边依然渗透了许多民族主义情绪。
针对程先生的文章,我表示如下几点意见:
一、植物疗法是古代文明世界都曾经采用过的一种疗法。德国曾经是推行植物疗法最成功的国家。德国的植物疗法博物馆陈列的植物药有2000多种(《本草纲目》才1890多种),至今还可以参观。更加值得一提的是,欧洲的克尔特人在使用植物疗法的时候,甚至形成了“灵草崇拜”。因此,欧洲人现在用草药,不等于欧洲人在推行用中药。我国有相当多一部分人,把植物疗法一概说成“吃中药”,这是对世界医学史缺乏基本常识的表现。“中药”(Chinese herbs)的英文含义是“中国草”,不是“中国草药”。
中国对外开放以后,中国的草药(Chinese herbs)进入了欧洲和美国市场。
但是,这样的进入有不同的情形:
1、根据欧美国家的法律,只要满足“无伤害原则”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原则”,你就可以销售你认为可以治病的任何东西,哪怕是你把馒头当草药卖,这些国家的政府也不会管,包括中国草药(Chinese herbs),只要不对它本国的公民造成伤害,不卖稀有动植物产品,这些国家是不予干涉的。至于这些“草药”能不能治病,也是患者与医生自己去决定的事情,政府不负责任,因为他们属于国家医疗体制之外的“替代医学”。
2、由于这些国家在历史上也曾经有自己的草医,这些国家的公民可能不愿意自己上山采药,或这些国家的政府也不允许破坏自己本国的生物多样性,而许多植物是跨国界生长的,即在德国采到的某些植物可能与在中国采到的某些植物相同,于是,当中国人既愿意破坏自己国家的生物多样性,又愿意花廉价劳动力来生产和推销自己的药草的时候,德国人可能选择购买“中国草”。这丝毫也不奇怪。也不值得吹嘘。因为他们是在不同的医学意义上来使用“中国草”的。换句话说,草是中国的,药方则可能是德国古代的。
3、由于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在外谋生的中国人买不起(或没有必要买)所在国的医疗保险,于是,就有不少华人被迫接受出口的廉价中医中药来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这只能说明,买不起所在国医疗保险的华人,医疗没有保障。通常的情况是,出国在外的人,中国人寻求中医中药,印度人寻求印度土医,非洲人寻求非洲土医,南美洲的人寻求南美洲的土医,波斯人后裔寻求阿拉伯土医,如此等等。因此,中药在这些国家销量越大,说明华人在这些国家的医疗保障境遇非常困难。这是值得我们同情的,而不是值得我们渲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