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能否享受到规范、便捷的用药服务”作为一项民生大事而备受关注。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提高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覆盖面和规范化管理,潍坊市今年将三措并举,在全市范围内倾力打造药品连锁经营网络,以确保实现年内“80%以上的县市实现药品配送进县到乡、40%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实现连锁经营、5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到村”的目标。
一是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配置,降低经营成本,多方位促进全市药品连锁经营的发展。要鼓励现有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加盟经营等形式,打破区域限制,跨县市区吸收单体零售药店,扩大连锁门店覆盖面。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现有药品连锁经营企业将连锁门店向缺医少药的边远农村迁移,就近方便农民购药。支持我市现有的潍坊民康医药连锁、高密凤城大药房医药连锁、百姓福医药连锁等企业在农村增设网点,带动全市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辐射延伸和发展壮大。安丘、诸城、青州、昌邑、昌乐、临朐、寒亭等县市区医药公司具备条件的可成立零售连锁企业,以所属零售分支机构为基础,吸收辖区及以外地区的单体零售药店参与连锁。
二是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单体零售药店连锁经营。现有单体零售药店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数量达到两家以上的,支持其组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并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现有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加盟的单体零售药店达到一定数量后,零售连锁企业及一定比例的新增门店只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抽查即可。单体零售药店在被吸纳加盟连锁公司时,只要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不发生变化,可以免于现场检查,所有变更手续予以简化,费用减免,抽验批次减少。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药品连锁经营的监督管理,提高药品连锁经营的规范化运作。要加强对连锁经营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帮助药品连锁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规范采购、配送、质量管理、店面设置和药品陈列,要求连锁经营企业必须达到统一商号、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等要求,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规范、便捷的用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