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六个统筹
“十一五”科技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需要处理好的一些重大关系,坚持“六个统筹”的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把加快发展科技生产力作为根本出发点,以制度创新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主要杠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是统筹科技创新全过程。稳定支持和超前部署基础研究,特别要注重加强应用开发研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扩散,加速科技产业化进程。
三是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的安排。调整科技投入结构,要从支持项目为主,逐步转向统筹项目、人才和基地,全面兼顾、突出重点,加大对人才和基地的支持力度,把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作为项目论证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实现从技术突破的单一目标向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综合目标转变,促进项目、人才、基地有机结合。
四是统筹安排工业、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调整各领域的经费比例,重点加强农业和社会公益类研究的投入力度,体现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要求。
五是统筹区域科技发展。把区域科技和地方科技作为国家整体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分类指导,重点部署,优化科技资源布局,促进中央与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机结合,显著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六是统筹军民科技资源。加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军民互动合作的协调机制。 提升五个能力 奠定三大基础 根据“十一五”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未来五年我国科技发展将重点着眼于提升五个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一是面向国民经济重大需求,加强能源、资源、环境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提升解决瓶颈制约的突破能力。二是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显著提升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三是加强多种技术的综合集成,提升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和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的科技服务能力。四是适应国防现代化和应对非传统安全的新要求,提高国家安全保障能力。五是超前部署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提升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为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中长期科技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国还将致力于奠定三方面的基础: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科技体制基础。二是初步建成满足科技创新需求的科技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科技条件基础。三是造就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创新人才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科技人才基础。 《“十一五”规划》提出,我国科技工作重点在“发挥科技支撑与引领作用”和“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与制度建设”两个方面进行了战略部署:一是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专项,加强关键技术攻关,超前部署前沿技术,稳定支持基础研究,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二是加强科技创新的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为科技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良好环境。 围绕两个层面的部署,规划具体包括八项任务:一是瞄准战略目标,集中力量实施好《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专项;二是面向紧迫需求,加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信息、健康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攻关;三是把握未来发展,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四是强化共享机制,建设科技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五是实施人才战略,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六是营造有利环境,加强科学普及和创新文化建设;七是突出企业主体,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八是加强科技创新,维护国防安全。 八项措施保驾
围绕《规划纲要》和“十一五”科技发展布署,《“十一五”规划》主要制定了八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要调整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机制,切实保证财政科技投入的大幅度增加。
三是落实促进自主创新的各项激励政策。加大《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的实施力度,抓紧制定并落实有关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