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国际和区域合作,提高全方位开放水平
1、积极有效利用内外资
用好引资平台,提高引资规模和质量。继续利用好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暨厦门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海峡两岸科技成果交易会、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和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招商平台,积极承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环节的转移;加强对欧、美、日等国家的招商,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公司在厦设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商务中心、采购配送中心;强化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商,形成集聚效应;充分发挥现有外资企业的引资作用,鼓励其增资扩产。
扩大开放领域,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利用WTO后过渡期注<16>服务领域全面开放的机遇,大力吸引外资发展物流、旅游、金融、会展、中介服务等服务业和社会公用事业及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
2、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推动和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继续鼓励发展出口贸易的同时大力发展进口贸易,鼓励进口先进设备和短缺资源,建设区域性进口集散地;积极发展服务贸易;赋予外资企业完全贸易权,推动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强化外贸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贸易预警救济机制,增强企业应对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能力。
支持有竞争优势的企业“走出去”。积极发展贸易促进型投资,鼓励企业到境外设立贸易网点和投资办厂,扩大出口;拓展涉外工程承包,发展对外劳务合作。
3、推动自由贸易港区建设
充分发挥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大力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分拨、国际采购等跨国物流业务;争取保税物流园区政策从海港联动扩大到空港联动,加强与高雄港等国际大港合作,争取两岸直航航线落地。
4、加强与海外、港澳和东南亚的交流合作
密切与港、澳、侨的交流与合作,拓宽引资渠道。积极参与港澳市场合作开发,借助港澳拓展国际市场,引进港澳物流、金融、中介服务等服务企业,承接港澳“零关税”货物,发挥厦门与内地联结、运输、中转功能;积极推进与港澳特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多层次合作。发挥厦门华文教育的基础和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在华文教育培训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借助中国?D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充分发挥东南亚华人华侨作用,推出一批参与中国与东盟区域合作项目;推动厦门和东南亚旅游合作,建成中国大陆出入东南亚的重要口岸;鼓励和支持企业到东盟国家投资办厂。
5、加强闽粤赣十三市及东南沿海区域合作
面向粤东、浙南、江西、湖南、安徽等周边地区,开拓深远腹地;大力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拓展海陆、陆空货物联运,扩充厦门口岸腹地;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合作与交流,成为连接两大区域的重要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