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经营行为强化伦理观念 做负责任的企业公民 |
|
|
时 间:2006-05-24 11:18:23
阅 读: 次
责任编辑: |
|
在消费者权益与整体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呼声渐高的市场环境之下,医药企业经营管理者在企业营销决策过程中就遭遇到了来自企业伦理的挑战。企业被要求在制定营销策略时,要在公司利润、消费者需求与社会福利之间作出权衡,这就要求企业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和为公司创造利润的同时,为社会长久福利的进步与提高做出贡献。 社会责任与企业求利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其经营活动中的“求利”、产品价格制定行为,是企业运用价值规律,提高市场竞争力,争取合理利润空间,求得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价格杠杆信号,优化企业资源配置。 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赚钱机会?这是多数企业领导者最关心的问题。企业家会关心管理方法、营销方法、企业的战略和策划、企业决策中的判断力等,但对于经济伦理学,一些企业家则认为可有可无,甚至有人认为,经济伦理学和企业的利润目标对立。两者果真对立吗?日本的“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认为:“唯有求实精神才是一切意义上的经营取得成功的基本精神。”而事实也是如此,任何一个有巨大生命力的成功企业,都体现了优良的“过程”,展示出企业对员工的道德关怀和企业责任感。摩托罗拉的CI手册上印着这样一段话:“诚信不渝。在与客户、供应商、雇员、政府以及社会大众的交往中,保持诚实、公正的最高道德标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始终面临着作为两种既互相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行为变量--求利与求德的矛盾。无论从短期还是从长期来看,企业求德择善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尽义务,而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果企业在选择善的行为过程中总是不能获利,那么,它就不会持久地去求德,也就是说,企业求利也是有限度的,而这个限度就在企业因求德而发生的边际成本支出等于边际收益的均衡点上。 尽管医药企业经营行为规范与正确的伦理观的恢复与重建是长期与艰巨的过程,但这一目标不会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十一五”期间医药行业将谋求更大的跨越,医药企业的竞争能力、竞争理念和经营水平都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国家反商业贿赂等综合措施的大力推行,医药生产流通供求链上的利益主体的各类关系会进一步明晰、和谐,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药养医的历史问题还没有实质性突破的时候,规范医药企业的经营行为,强化伦理观念,培育良好的企业形象,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公民,放眼长远,必定会磨刀不误砍柴工。(南京医药产业集团/陈胜) |
| [上一页] [1] [2] |
| 来源 : 中国医药报 |
|
文章来自网络 , 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转载请注明出处 !
|
|
|
|
【 查看评论 条 】
【 推荐 】
【 加入百宝箱 】
【 打印 】
【 关闭 】
|
|
|
|
相关文章 | |
|
|
|
 |
发表评论
|
| |
|
|
| |
|
| |
 |
最新热门评论
|
| |
|
|
|
|
| |
|
|
 |
今日推荐
|
|
|
|
|
|
| |
| 期刊订阅 |
期刊介绍
|
|
|
|
|
 |
 | 查看相关供求信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