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纲要,并决定修改后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
2006年1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纲要,对纲要的定位、指导原则、主要目标和框架结构等给予了基本肯定。
1月2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纲要并决定将纲要(征求意见稿)送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51个单位征求意见。
1月25日和26日,起草组分别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政协作了汇报,听取意见。
根据各方面对征求意见稿反馈的850多条意见,起草组对纲要进行了260处修改,形成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步审查的纲要(初步审查稿)。
从2月7日至1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分别召开经济和社会专家、科教文卫体代表、企业家和农民代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四个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纲要的意见和建议。许多宝贵的意见被吸收。比如规划纲要中原有17个专栏,很多代表认为文化非常重要,修改时增加了一个文化专栏。
2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规划纲要草案稿。
会议认为,“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十一五”规划纲要,对于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原则。要针对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调整推动发展的思路、转变推动发展的方式、明确推动发展的政策导向。要立足扩大国内需求推动发展,立足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发展,立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发展,立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发展,立足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发展,立足以人为本推动发展。
会议对“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指标、战略重点、重大改革措施和主要政策取向等进行了讨论研究。会议强调,“十一五”规划纲要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成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完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