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制药工业存在的问题:
叙政府为发展本国制药业,提高制药厂的技术水平,使其接近世界水平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制药工业目前仍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据叙制药业专家人士反映,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1990年以来药品工业飞速发展,制药厂数量增长过快,各药厂之间的水平差距太大,许多工厂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作为政府指导部门的卫生部也不能及时提高其管理水平,以适应这种变化。 (二)由于本国药品产量的大幅增加,远远超过了本国市场需求,必须寻找海外市场,一些工厂已开始出口药品,但在出口方面面临一些障碍,主要是由于药品生产成本比埃及、约旦、土耳其和印度等国家高,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生产成本高的主要原因为: 1、叙利亚在进口原料方面的法律缺乏灵活性,获得进口原料许可证需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这些程序包括:获得经工业部和卫生部批准的进口原料清单→持与外方签署的合同原件向经贸部提出进口申请→由经贸部将进口申请转到工业部获得批准→报卫生部审批→报环境部批准→报叙规格标准署批准→然后再将申请转到药品总局,按进口金额的3%交税→然后再将申请表回到经贸部下属的有关局,由该局颁发进口许可证。
2、原料出口方还需去办理领事认证,交纳合同金额1.5%的认证费;
3、海关对进口药品原料征收8%的关税;
4、药品抽样检查费;
完成这些手续需要三个月时间,而其它竞争国家在进口原料时不需要这些手续和费用。 (三)对制药厂征税不合理
1、收入税:政府依据进口原料金额来征收收入税,制药厂的利润估计为10%,政府征收的收入税占利润的69.5%。卫生部在给药品定价时规定允许制药厂在销售价上加14.5%的利润,用于各种间接生产成本。而实际上,扣除各种成本后,药品生产厂家的利润仅为6%。
2、设备使用税:在叙独立初期政府就颁布了这一税法,是一种长期的税费,一直让企业承担这项费用,每年都按固定的比例征税,不因设备使用陈旧而降低或减少税率。
3、对药品出口商征收附加税:当药品出口时,政府将对出口商征收两种附加税,第一种按出口金额的4.5%收取;第二种是每出口一个美元,收取1叙镑。这种做法有悖于国际惯例,其他国家为鼓励出口,对出口产品减税或免税,甚至有些国家给予奖励,如土耳其、印度政府对出口商奖励10%。 (四)药品定价不合理
叙药品定价方法是根据1988年卫生委员会颁布的有关制度来制订的,这一标准至今没有改变,而药品生产厂家为符合现阶段世界药品监督体系的标准,提高自身监督水平,不断增加对生产设备的投入。而那些为世界大公司加工药品的工厂,也被迫遵循这些大公司的生产标准来生产药品,从而加大了生产成本。卫生部门对药品定价时不但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而给予相应地提高药品价格,反而按其认为原料价格下降而降低了部分药品的价格,从而使工厂停止生产这些药品。
叙制药业近年发展情况 叙药品制造从1990年开始发展,到2004年生产药品的厂家已从1990年的24个增加到57个;2005年已注册的药品从500种增加到4559种。目前,叙国内厂家能满足90%的国内消费,而1970年只能满足国内消费的6%。约有44家工厂还向阿拉伯国家、俄罗斯、罗马尼亚、马尔他、塞蒲路斯、古巴等国出口。叙本地生产的药品主要包括:肌肉松弛药剂、强力止痛剂、退热药、不含类固醇的抗发炎药、心脏和皮肤药品、草药、维生素、矿物质、牙科药物等基本药品。叙药品生产厂家的水平、质量和生产状况由叙卫生部的专家负责监管和分析,这些专家官员都是药品监管局和药品控制和研究实验室管理局的成员。该机构1999年、2001年、2003年分别获得ISO-9002、ISO-9001、ISO-14001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