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Internet技术迅猛发展,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医药行业有关人士和专家们也开始关注医药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
国内医药企业中,很多仅在互联网上开设了E-mail信箱,成为PPP方式的浏览用户,既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更没有借助网络开展商务活动。电子商务(本文指B-B而言)一般可分为三个层次:网上浏览与信息宣传层次(信息发布系统)、网上辅助交易层次(非支付方式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支付方式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是指企业之间直接在网上交易,批量大,直接支付。这是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但这种电子商务系统中有一些待解决的问题,如立法问题,电子签名的合法性、电子安全认证系统建立问题,目前,我们国家对电子商务的安全认证(即CA认证体系)尚未建立。由于这个层次上的医药市场完全是一个虚拟市场,今后随着我国药品管理体制的完善这种方式必将成为我国药品电子商务发展的主流。但目前,网上药品直接交易还处在探索阶段,应在试点的基础上摸索经验,在医药流通模式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发展。
我国医药企业在药品交易,医药流通模式改革、医药电子商务意识方面需要有一个观念转变过程。国内医药企业与国外在管理上存在很大差异,我国医药生产、流通企业长期以来运用的是计划经济模式,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障碍。比如:医药市场秩序还不规范,医药市场处在多元化状态,医院的药房、药品制造商自销网络、医药商业企业(批发、零售)营销网络齐头并进,形成了国内药品市场的主体。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价格、药品流通体制等等改革工作刚刚启动,这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相应的政策法规尚不配套。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的管理模式与国外有很大差异。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内部,医药经营企业之间药品销售、采购、结算等业务往来很难用国外的电子商务模式来处理,这确实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应用产生了障碍。就目前情况而言,建立确定药品品种(如OTC品种),以会员制(如国内前50家制药、经营企业)为基础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应该尽快建立。在起步阶段应当是一个药品物理与虚拟共存的市场形式,随着市场的发展健全逐步过渡到全虚拟市场是可行而稳妥的。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应该本着总体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先规范目前已存在的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包括药品宣传、信息交流、网上辅助交易(非支付型)。在政府医药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全面放开,行业协助政府实行网站认证与监督。对于网上直接交易系统(支付型)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期望着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