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1、申请 2、材料审查 3、受理 4、现场检查 5、公示 6、审批发证
二、范围
药品零售企业(不含连锁企业)
三、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零售)》 2、企业实施GSP 情况的自查报告 3、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 4、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5、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6、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7、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8、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9、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图
四、承诺时限
1、材料审查:在收到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2、受理:通过材料审查的,即时受理。 3、现场检查:从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 4、公示:对通过GSP认证现场检查的企业,在收到企业缺陷项目整改报告和认证检查组递交的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公示,公示时间15天。 5、审批发证: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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