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农业科技跨越计划是一项全国性农业科技成果的中试和转化计划,项目必须符合《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和《农业科技跨越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资助范围,一般实施2-3年。
1、项目必须紧紧围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一些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重大技术与成果的组装配套与集成,通过开展生产性试验、示范,完善技术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
2、项目采取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相结合,其核心技术必须经技术鉴定部门或专家认定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和市场应用前景,配套技术必须围绕核心技术进行组装、集成。经过生产性试验、示范研究,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可提供大面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开发。
3、项目经费要相对集中使用,只能用于与项目研究、试验、示范有关的必要开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和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申请单位要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突出规模效应。
4、项目申请单位必须组织科技、经济专家和科技企业家共同组成专家论证组,从技术、经济以及组织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技术的完整性、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
二、填写说明 (一)立项依据 1、需求分析:从市场的角度,重点分析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具体重大问题及其现状,以及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2、技术分析:从技术的角度,重点分析解决上述问题所需要的核心技术、配套技术及其解决途径与技术成熟度,进而分析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3、经济分析:从经济的角度,重点分析技术组装、集成、应用后,投入产出与效益情况,以及产业化与市场前景预测。 (二)保障条件 1、已有基础条件:指申请单位为本项目研究、试验、示范与推广所能提供的设施、设备和试验、示范、生产基地及其它配套条件。 2、经费预算与筹资方式:指完成本项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投入、经费用途及资金筹措方式,除国家拨款外,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必须附出资方资金承诺证明。 3、人员配备与保障:指保证本项工作正常开展所需人员的配备、落实与解决途径,以及申请单位为上述人员投入本项工作所提供的保障条件。 4、首席专家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工作简历、研究经历、管理经历及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与工作业绩。 (三)实施方案 1、试验内容与技术路线:指本项目技术组装、配套、集成和生产性试验、示范的具体内容,以及所采取的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案。 2、合作对象与方式:指本项目技术合作与产业化合作对象、途径、方式和方案。 3、试验地点与规模:指本项目集成的技术进行生产性试验、示范的具体地点与规模。 4、计划进度与技术经济考核指标:指本项目分年度的计划安排和项目结束时要达到的技术指标与经济指标。 5、承担单位与任务分工:指本项目所有参加单位承担项目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分工。 (四)组织管理 1、组织方式: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从组织领导和行政管理方面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措施。 2、运行管理:指项目运行过程中,为强化技术的组装、集成与应用,从产业化方式和市场运作方面所采用的运行机制和运行模式。 (五)申报意见 1、申请单位意见:由申请单位详细填写,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主管单位预审意见:国家部属单位申请的项目,由其上级主管部门预审后填写,地方单位申请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后填写,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