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技术创新服务及法律与政策
台湾当局采取的是五院制行政管理体制,其中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构。现行行政院共设八部、二会一行、一处、一局、三署、一院、18个委员会,其中行政院的经济部是台湾技术创新服务的主要管理部门。
(一)台湾技术创立服务组织体系
1.组织沿革
1968年--行政院国际经济合作委员会在成立“中小企业辅助工作小组”,,同年,“中小企业辅助工作小组”改组为“中小企业辅助处”
1970年--经济部工业局设立“中小企业联合服务中心”
1981年--成立专司中小企业辅助机构--经济部中小企业处
1983年--成立经济部工业自动化技术服务团
1994年--行政院发布施行“中小企业政策审议委员会组织规程”,正式成立行政院中小企业审议委员会。
2.技术创新服务组织架构
台湾技术创新服务组织体系主要由管理部门、一些半官半民的财团法人、各大学及民间各类服务机构组成,如图9-2所示。在技术创新服务活动中发挥作用 产生影响较大的可归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行政院经济部为主体的宏观管理部门;第二类是以财团法人为主体的各类辅导机构。
3.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职能与特点
(1)宏观管理部门
以经济部小企业处为例。依据《经济部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制订的《中小企业处组织条例》规定中小企业处的职能为:
①中小企业发展计划及法规的制定;
②中小企业辅导、考核事项;
③中小企业调查、研究事项;
④中小企业生产技术改进、训练及相关事项;
⑤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改善及融资辅导事项;
⑥其他有关中小企业发展辅导事项。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坚持“了解、关心、服务、尊重”的概念,采取YES WE CAN、SOLUTIONS PROVIDER的态度营造适合中小企业稳定成长的经营环境,研究对中小企业适用、有效的辅导政策,落实推动各项辅导措施,充分运用政府资源支持技术创新服务机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表现现为:
①积极办理“协助企业经营资金专项”
通过中小企业财务融通辅导体系,为中小企业财务融通咨询服务、协助融资及保证工作。另配合财政部召集“协助企业经营资金专项小组”运作,快速协调处理企业融资项目,并扩大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贷款、辅导中小企业升级贷款、中小企业扎根专项贷款、购置自动化设备贷款等融资的宣传与辅导。研究简化作业流程,对于中小企业购置设备及一般生产周转金等给予协助,加速资金核贷,帮助中小企业获得必要的营运资金。此外,还积极运用现有的财务融资辅导体系及中小企业马上解决问题中心等机构,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