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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网上销售看起来很美
时 间:2005-12-06 09:51:44  阅 读: 次    责任编辑: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自本月1日起,网上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品(OTC)。对此,业内专家认为,OTC电子商务发展前景看好,但需要一个培育过程,近期影响不会太大。

    根据《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同时,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还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具有执业资格的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根据规定,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擅自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或者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超出有效期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移交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业内专家分析,这一旨在规范互联网药品购销行为、加强对互联网药品购销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对制药企业和医药商业来说,是一大利好。西南证券的医药分析师张仕元指出,网上销售非处方药,对医药企业和药品连锁零售企业来说,既增加了一个销售渠道,又可以降低店面成本,节省中间费用;同时,由于方式便捷,有利于满足患者购药需求。国泰君安证券的医药分析师陈希怡也认为,网上销售OTC,可以降低制药企业和连锁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有可能让利于患者,这对于保健品业是一大利好。在美国等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医药电子商务已现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OTC网上销售若成规模仍需时日。由于OTC不像图书等具有标准化,且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这需要患者信任度的提高、监管力度的加大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跟进,因此市场要有一个培育的过程。而且OTC网上销售要受到配送成本的制约,在目前状况下,发展仅限于大中城市,而在大中城市医药连锁的密度已相对较大,因此目前市场相对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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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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