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了做好2005年度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十五”社会公益研究专项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组织2005年度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对象
1.支持方向
根据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的布局和发展需要,重点支持人口健康与保障、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公益性农业技术、行业共性科技服务等公益性科技工作的开展,并逐步形成社会公益研究网络。
专项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明确、具体,项目需提出合理的运行机制和可操作的成果共享方案,并与院所改革方向密切配合,以增强相关院所公益研究和服务能力。项目的相关内容要符合社会公益研究定位,一般性的日常工作、基建、大型设备购置和运行经费等不在支持范围内。
2.支持对象
按照目前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专项项目的申请单位仍为中央级科研院所(包括转制科研机构)。
二、项目推荐和申报
1.为了突出重点,更好指导专项的申报工作,我们在延续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经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编制了《2005年度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支持重点》(见附件1),请按此要求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2.2005年项目遴选要求:
符合国家发展要求,属部门和行业急需解决、社会需求迫切的重要社会公益问题;
优先支持列入社会公益科研机构体制改革试点的单位和改革后形成的国家级重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
优先选择需要跨部门(行业)、跨学科的联合协作、共同开展的研究项目;
研究成果可为社会共享或为行业提供公共服务;
有一定预研基础,目标有限,能在2-3年内完成任务。
3.除特别需要支持的重大项目外,项目的经费一般控制在100万元/项左右,一次性支持,执行期不超过3年。每个符合申报条件单位限报1-2项。
4.申报材料的要求与报送
专项项目由相关院所根据以上要求和指南,确定具体申报项目,提交《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和《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预算申报书》(见附件3),由主管部门(含指定的行业协会)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一式12份报我部。
项目申报工作采取书面申报和网上递交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的书面报送材料必须分别通过下述软件打印,书面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申报材料不退还。
项目申报书网上递交请登录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或社会公益研究专项网站(shgy.most.gov.cn)“项目申报”网页,按要求提交;技术支持电话:010-88301752,88301772;传真:88301752;电子邮件:xmgl@mail.jhgl.org。
预算申报书网上申报和递交请从www.owlsoft.com.cn下载程序安装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10-84262924,84262651转10或11,传真转15,电子邮件:support@owlsoft.com.cn。
5.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20日(书面申报以邮戳为准,必须同步完成网上递交工作)。
6.有关联系机构和邮寄地址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 电话:58881666 e-mail:jhs_glzdc@mail.most.gov.cn
申报材料邮寄:北京市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院1213房间,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01752、88301772、8649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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