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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2005全国药品安全监管会议上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将推进GLP检查与新药注册相结合的进程,分步实施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符合GLP的实验室进行。在今年底以前首先要对创新药和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评价研究提出强制性要求,规定必须在符合GLP的实验室进行。具体的实施日期目前还没有确定。据了解,全国目前通过了GLP检查的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室有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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