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最早在医药商业领域广泛采用计算机技术的国家。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医药流通领域完成大规模整合后,形成了3大医药批发商。随着业务量的猛增,各大医药批发公司逐渐引入了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和订单处理。各大医药批发公司投入巨资构建了独立的计算机局域网和广域网,把分布全国的客户通过计算机连接起来,大大提高了业务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这是医药电子商务的雏形。
完整意义上的医药电子商务,则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在美国首先得到广泛普及。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低廉的接入成本,使得各医药经营企业发现了更为有效的电子商务开展方式,并使得制药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终端进行广泛数据交换和信息整合变成可能。各大医药批发公司先后架设了互联网平台,大量的业务处理在互联网平台上完成。经过10多年的发展,美国的医药电子商务不断深入和完善,形成了B2B(企业间交易), B2C(网上零售),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公共交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
美国的医药电子商务基本上是企业的自发行为,而在日本,行业协会对推动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日本的制药企业协会设立了药品交易网,供各制药企业进行大宗药品和原料交易。日本的医药批发商协会则在制定数据交换接口标准、标准药品编码等事务上起了决定性作用,这些标准化工作为日本B2B医药电子商务的广泛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欧洲,欧盟统一市场的进程将继续推进,医药行业将经历频繁和剧烈的兼并重组,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将获得更为巨大的机会。在目前,欧洲的医药电子商务的主流形式仍然是B2B,并且还停留在企业级的应用上,尚未出现影响广泛的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
B2B电子商务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大大扩展了医药企业的业务空间。无论是制药企业还是医药批发企业,制定合适的电子商务战略,已经成为它们的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出现,如美国的全球药品交易网(GHX)、日本的药品交易网等,则为中小企业开拓全球市场提供了机会,并且降低了开展医药电子商务的总体社会成本。
目前,B2B医药电子商务占整医药电子商务的85%,是当前医药电子商务的主流模式。但是,随着各发达国家B2B医药电子商务的普及,未来更多的增长将来自B2C方面。在B2C方面,由于各国政策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差异,各国药品网上零售业务的发展各不相同。
美国主要的连锁药店企业均开设了各自的网站,除提供在线药品零售外,还把药店的服务和互联网紧密结合起来,提供在线咨询、医疗保健信息、电子处方处理等服务。另外,非药品零售企业也纷纷进军B2C市场,进行低价药品或特殊药品的销售,并通过发达的第三方快递网络(如联邦快递等)寄送药品。目前,美国有1000余家网上药店,每年的交易额达到200亿美元以上。
加拿大的网上药店业务尤其繁荣。它们的主要业务来自于美国的跨国订单。由于税收政策差异等因素,一些特殊药品(如伟哥)在美国和加拿大存在巨大的差价,美国消费者大量向加拿大的网上药店订货。
在欧洲的德国、法国、意大利,政府对药品网上零售采取了一定的限制政策。这些国家的医疗和福利体系的特点制约了网上药品零售的发展。英国处于欧洲医药电子商务的领先地位,已有多家大的网上药店开始营业。英国皇家学会颁布了一系列网上药房的行业标准。政府也发布了一个旨在支持电子商务的白皮书,积极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英国首家网上药房Pharmacyzv向消费者出售处方药和OTC药,并制定了一个在欧洲发展的雄心勃勃的计划。另外一家电子药房Allcures也在积极谋求在欧洲的发展。瑞士作为欧洲医药电子商务的领头人而赢得了很多尊敬。在瑞士,已有20%的药品通过网上或邮购售出的。此外瑞士的网上售药也覆盖了其它欧洲国家,因为欧盟对医药商品跨境网上销售的限制规定不明确和不严格。
在北欧若干国家,政府对连锁药店所能开设门店的数量予以限制,而网上药店能满足药店业务扩张的愿望。在荷兰,处方药与OTC的电子交易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该国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的环境也很宽松,药店和消费者普遍认为电子商务不仅有好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丹麦的情况与荷兰相似,医药电子商务进入了快步发展阶段,并且发生了积极的影响。瑞典在欧洲的电子商务最发达。斯德哥尔摩被作为欧洲的互联网之都,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看法也非常乐观,许多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抱有很高的期望。
总体来看,在世界发达国家,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积极采用电子商务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较早采用电子商务的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获得了良好的收益,并形成了竞争优势。在未来若干年内,企业电子商务战略将成为企业的基本战略内容,拒绝采用电子商务的企业将失去生存资格。在B2C领域,由于各国政策的差异,网上药品零售业务的发展将继续出现严重的不均衡,具有完善法律和宽松政策的国家,将从网上药品零售中获得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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