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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四种中药在美国申报注册新药
时 间:2006-01-02 00:41:08  阅 读: 次    责任编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员在2004年10月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国的四种中药正在美国申报注册新药,如果成功,将改变中药在美国只能以功能性食品销售的局面,并为中国药厂增加每年至少4亿美元的销量。这四种中药中,包括上海医药集团的一种银杏叶制剂和浙江康莱特集团的一种抗癌药品。

    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沈志祥表示,我国正在努力增加中药的出口,寻求在美国等重要市场的合法化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他是在昨天国务院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后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作上述表示的。

    据介绍,去年,中国中药出口额为7.12亿美元,不到中国全年出口总额的千分之三。当年,中国中药总产值为949亿元,约合115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6%。2003年,中国还从海外进口了2.06亿美元的中药。

    沈志祥称,以药品的身份在美国销售,而不是功能性食品,差异巨大。功能性食品的价格较低,而药品具有更大的附加值。根据他的估计,这四种中药如果成功地在美国注册新药,每种销售额肯定能够超过1亿美元。

    沈志祥参与了中药在美国申报的全过程。据他透露,上海医药集团的银杏叶制剂已经申请了2至3年的时间,而在美国平均申请一种新药需要10年时间、1亿-2亿美元的经费。但他认为,这四种中药的申请过程不会如此漫长,中药已经有上千年的使用历史,因此可以免去漫长的动物试验和健康人试验过程。

    美国是中药主要出口地之一。中国大约三分之一的中药销往东南亚,三分之一销往欧盟,剩余三分之一就销往美国等其他国家。美国和欧盟对传统中药之外的颗粒剂等有很大消化量,在这些国家的中药合法化就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目前全球超过10个国家以法律形式承认中医药。其中,澳大利亚1999年实现中医药合法化,泰国2000年实现中医药合法化。1996年5月,美国参议院承认针灸为医疗器械,部分实现了中医药的合法化。

    除了寻求中医药在其他国家的合法化,以帮助中国企业进军其他市场,中国中医药管理局还积极参与了WHO于2003年5月28日推行的全球传统医药发展规划。

来源 :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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